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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友出头持刀捅伤他人 铜陵一小伙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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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因女友在铜陵市一家娱乐会所与他人发生纠纷,00后小伙程某某寻求工作人员解决未果,心生怒气,持刀捅伤他人,后自首。日前,铜陵市铜官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程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19日23时许,被告人程某某接其女友祝某电话,得知祝某在铜陵市一家歌舞娱乐会所被人殴打。被告人程某某驾车来到该会所,随身携带一把水果刀进入会所找到祝某。后程某某确认王某与其女友发生纠纷,要求会所工作人员予以解决,未果。被告人程某某欲驾车离开时,见王某在该会所楼下,遂生怒气,持水果刀冲向王某,对其腰部捅了一刀,后与祝某驾车逃离现场。途中,将作案刀具丢弃。经铜陵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王某伤情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程某某自首。

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程某某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王某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4.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某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其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依法从轻处罚。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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