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安徽立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不少于30日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安徽省政府11月3日发布“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意见”,提出健全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同时,加强重要区域、重要领域跨区域立法研究,主动对接参与长三角联合立法。

“意见”明确,省和设区的市政府向社会公开征集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立法草案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不得少 于30日。起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布立法草案及说明等材料,并明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方式和期限。此外,还可根据需要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注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为更加广泛收集建议,“意见”还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和立法咨询制度,选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司法所、企业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立法工作的联系点,保证其参与立法起草、审查、论证等工作全过程,充分吸收其意见和建议。此外,启动立法程序前,起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对涉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突出矛盾,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对社会公众有重要影响等重大利益调整事项的立法项目,进行论证咨询。

“意见”还提出推动区域立法协同,加强重要区域、重要领域跨区域立法研究,推动事关区域协调发展的立法和清理工作,使区域内的相关立法衔接有序。主动对接参与长三角联合立法,深化长三角地区立法工作协同,将有关区域协调发展的立法项目作为立法计划重点,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姚一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