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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网购濒危野生动物 男子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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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今天从泾县人民法院了解到,10月28日,该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被告人阿强(化名)有饲养鸟类的爱好,通过微信群和百度贴吧等与他人交流。2019年4月份,阿强通过微信与饲养鹦鹉的牟某取得了联系,并于同年5月12日,以支付宝转账的方式交付700元给牟某,收购一只“绿和尚鹦鹉”,同时无偿为牟某介绍了另外两个鹦鹉买家。牟某为感谢阿强为其介绍客户,免费赠送给阿强1只“太阳鹦鹉”。随后牟某通过快递将上述2只鹦鹉邮寄给阿强,阿强收到后将其中的1只“太阳鹦鹉”赠送给同事饲养,另1只“绿和尚鹦鹉”自己饲养。

经鉴定,上述“绿和尚鹦鹉”为和尚鹦鹉,属于鹦鹉科,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太阳鹦鹉”为绿颊锥尾鹦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

案发后,侦查人员从阿强及其同事处扣押了上述2只鹦鹉,现寄养在安徽扬子鳄保护区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阿强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肖钰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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