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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11月13日下午,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案。
免去:
石德和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宏鸣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张肖为安徽省水利厅厅长。
决定免去:
方志宏的安徽省水利厅厅长职务。
任命:
汤春和为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张震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许鹏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群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董桂文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潘晓晖、熊政舒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