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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淮南警方消息,11月30日,淮南田集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在田集街道杨田村的田野里,发现一只“不明大鸟”,请民警前来处理。接警后,田集派出所副所长苏虎业带领辅警出警到现场,初步认定该“大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鸡鹰,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安置。没过多久,又有热心群众捡到一只“大鸟”送往派出所。经民警仔细检查,两只均属鸡鹰,精神状态良好,没有发现明显伤痕,随后民警驱车到野外空旷地区将其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