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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雪岩贸易学院党总支书记高尔定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财物达96.4万元。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一审判决书,被告人高尔定犯受贿罪,被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被告人高尔定违法所得人民币96.4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予以上缴国库。
被告人高尔定,男,1963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安徽财贸职业学院雪岩贸易学院党总支书记。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高尔定在担任财贸学院财务处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基建工程、顺利结算、违规或提前支付工程款、项目决算审计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人民币96.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尔定在担任财贸学院财务处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基建工程、顺利结算、违规或提前支付工程款、项目决算审计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人民币96.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高尔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高尔定自愿认罪认罚,且违法所得全部退缴,可从宽处理。辩护人认为其认罪态度好,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