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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警方查处新年首起违法燃放烟花案件 两女子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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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5日上午,六安市舒城警方发布消息,1月1日晚,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园内,两年轻女子带三名小朋友违法燃放烟花,被现场查获,舒城警方依据相关规定,已对其进行处罚。据悉,这也是该县新年第一例。

1月1日晚上,舒城县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接到县烟花爆竹限放办巡查人员报警称:在城区某公园内有人违法燃放烟花。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展开调查工作,依法传唤两名嫌疑人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由于时值元旦,为图喜庆,两名年轻女子鲍某与盛某带领三名小朋友在舒城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内违法燃放了烟花,她们一直以为只要不是燃放鞭炮和较大的烟花则不违反规定,所以才带小朋友燃放一些供儿童玩乐的烟花。到案后两名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立即向鲍某与盛某宣传了舒城县城区关于烟花爆竹限放的规定以及种类,二人也深深认识到自己对遵守烟花爆竹限放规定的意识淡薄,表示今后不仅自己支持烟花爆竹限放工作,而且做好对身边亲戚朋友及家人的宣传,大力支持限放工作。

王可海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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