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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约他人在车内吸食冰毒,六安市一男子被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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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金寨检察 消息,近日,由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被金寨县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2020年3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陈某驾驶自己的宝马牌汽车和赵某、范某某、赵某某到六安市购买冰毒用来吸食。在拿到冰毒后,被告人陈某将宝马车停放在六安市一条街道边,与赵某等三人在车内一同吸食冰毒。

2020年4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陈某驾驶自己的宝马牌汽车和程某某、范某某到六安市购买冰毒。返回金寨后,陈某将车停放在金寨县梅山镇附近后,联系台某某到达现场,后与台某某等四人在车内吸食从六安市购买回的冰毒。

被告人陈某犯容量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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