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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鱼12公斤 蚌埠这对父子二人受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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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置相关禁捕范围于不顾,怀远县的一对张姓父子在淮河流域实施非法捕鱼,记者今日从怀远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理了该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张三(化名)、张五(化名)父子俩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2020年11月1日1时许,被告人张三及张五父子俩在淮河荆涂峡鲤、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合徐高速桥段水域使用地笼网捕鱼12公斤,被怀远县渔政部门当场查获。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提交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计某证言、户籍证明、到案经过、怀远县渔政管理站说明、犯罪地点GPS截图、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检查(勘验)笔录、指认笔录、非法捕捞位置图及照片等证据证实。

法院审理认为,两名张姓被告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经社区影响评估,具备缓刑适用条件,故对其均予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综合各量刑因素遂作上述判决。

赵卫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李勇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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