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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纠纷用铁锤故意杀人未遂 固镇一村民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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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固镇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刘某广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刘某广因宅基地纠纷与被害人刘某产生矛盾,并对其怀恨在心。

2020年6月10日14时许,被告人刘某广在某商店门口偶遇刘某,临时起意,欲杀害刘某,其绕至刘某身后,用随身携带的铁锤欲对刘某后脑勺进行击打,但因故铁锤击打至刘某后颈部,造成刘某后颈部受伤,后刘某广被村民劝阻返回家中。

被告人刘某广不能正确处理与被害人的宅基地纠纷,竟不计后果的持铁锤砸向受害人头部,因故击打至刘某后颈部,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由于意志以外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采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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