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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芜湖公安交警宣传在线消息 3月23日,南陵交警指挥分中心监控室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一部白色小轿车,违停在春谷路皖南商城路边。车主知道该路段有监控拍摄,下车拿出一张餐巾纸遮挡住车辆后部号牌后离开。
随后,指挥分中心通过稽查布控,联系相关中队赶往现场拦截车辆。面对民警的询问,周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1 条第2款,就周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扣 12 分并罚款 200 元。
交警温馨提示: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物品遮挡住机动车号牌的,属于违法行为,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唐恒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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