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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安徽省检察院、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日前联合下发意见,对省级层面建立“林长+检察长”机制作出规范。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建立起的“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双方下发的《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共确立了信息共享、工作会商、“两法”衔接、公益诉讼、联合督办等七项具体工作机制。据安徽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检林双方信息共享便捷高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得到有力支撑、检察建议刚性足是该《意见》的最大亮点。
该《意见》规定,检察机关通过林长制工作平台与智慧公益诉讼平台的衔接互通,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对重要涉林工作部署、重大涉林政策、重大涉林案事件及涉林执法信息等实现高效的信息共享。为推进涉林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的有效衔接,《意见》要求有关成员单位将涉林案件线索移至公安机关后,应及时通报同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对公安机关立案情况开展监督。对于涉林领域非诉执行案件,有关成员单位可商请检察机关予以监督,以促进行政处罚执行到位、涉林生态环境损害得到及时修复。
据了解,今年6月底前,安徽省各设区的市将全面构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到今年年底前,全省各县(市、区)将全面建立起这一工作机制,从而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增强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工作合力。
吴贻伙 徐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编辑:唐恒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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