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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从银行贷款转贷他人赚利息,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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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向银行申请贷款,再将这笔贷款以民间借贷的方式加息转借给他人,以谋取利息差,最终受到法律制裁。日前,固镇法院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七个月,并处罚人民币十三万元。

2013年8月至2014年11月期间,被告人胡某以做钢材生意为由,多次从某银行贷款。贷款发放后,被告人胡某将部分贷款以月息五分转借给他人使用,共计转借人民币117万元贷款。转借期间,扣除应当支付银行的利息,被告人胡某违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2019年8月9日,被告人胡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6万元至固镇县公安局。

被告人胡某构成高利转贷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胡某犯罪后自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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