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男子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 被芜湖检方提起公诉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告人胡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1月29日17时38分,被告人胡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芜湖市一路段由北向南行驶至一叉路口往北150米处路段时,与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的行人李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后李某某即被送往芜湖市弋矶山医院救治,于2020年12月10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李某某系道路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经芜湖市公安局鸠江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胡某某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李某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胡某某现场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胡某某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彭玲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396200。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