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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最新通告:6月12日起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正式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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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美好滁州微信号消息:6月1日,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和滁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告:自2021年6月12日起,市本级人社部门停止受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具体医保相关业务由市医保部门办理。

通告称,主要涉及业务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及个人参保登记、中断、终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及个人参保信息的维护和修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单位及个人医保待遇的封锁、解封);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中断补缴、在职转退休、退费、账户合并等业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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