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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公款旅游 蚌埠一派出所2名干部被通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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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蚌埠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区分局李楼派出所所长徐少强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7年11月,李楼派出所时任指导员徐少强、龙子湖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程宇等人前往云南省丽江市和昆明市出差期间,私自改变行程,借机到周边景区游玩,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共计4750元。2020年12月,徐少强、程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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