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稳定,滁州市公安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拟定于2021年7月20日启用以下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现将设备类型和点位分布公告如下:
一、城区路口电子警察
1、金山路与池河路
2、金山路与襄河路
3、金山路与来河路
4、金山路与濠河路
5、中都大道与清流路
二、高速公路固定测速及压线抓拍设备
S98滁州西环高速“张家洼”、“鄂子洼”两个隧道上下行的入口处固定测速4套及隧道内压黄线抓拍4套
上行7KM+268M (鄂子洼隧道),上行10KM+140M(张家洼隧道)
下行8KM+165M (鄂子洼隧道),下行10KM+940M(张家洼隧道)
三、国省道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抓拍
1、G328国道定远方向479km+800m
2、G328国道滁州方向481km+800m
四、高速公路、国省县乡道路及城区道路动态交通违法抓拍设备
1、国省道及县乡道路抓拍: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2、城市道路抓拍: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
3、高速公路抓拍:违反禁止标线、违停、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 张大为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396200。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