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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滁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 滁州一男子利用社交软件冒充女性身份,假借恋爱之名用虚假故事骗取对方数万元钱款。近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盛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2021年1月份,被告人盛某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了赵某。盛某在软件里为自己编造了一个名为“许某”的单身女性身份,称自己大学刚毕业还没有工作。通过软件在线聊天,赵某追求“许某”做其女朋友。二人正式“网恋”后,盛某以“许某”的身份编造闺蜜出车祸、母亲生病等理由,陆续骗取赵某62189元用于个人消费。在赵某提出微信语音、视频及要求见面时,盛某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脱。盛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盛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从轻处罚;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盛某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盛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同时考虑到被害人同意对其使用缓刑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其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张慧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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