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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滁州几名男子,平常无所事事,通过网聊假冒“领导”为由骗财。只可惜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据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共涉四名被告人,其中犯罪团伙首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20年1月,被告人张江(化名)、王力(化名)、陈鹏(化名)通过手机在网上冒充“领导”与汪天(化名)等人聊天,骗取他人信任,并以需要金钱为由向其借款,共骗取汪天等人4.9万元。后张江找到朋友借用银行卡,将骗取的所得钱财转入该银行卡内,再将赃款转出。同年11月,被告人宋之福(化名)因亲戚章强(化名,另案处理)请托其帮忙办理一张银行卡。宋之福明知章强将卡提供给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办理银行卡交给章强使用。至案发,章强利用网络冒充“领导”骗取48万元经由该银行卡汇入、转出。
经审理:被告人张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宋之福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之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自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作上述判决。
编辑: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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