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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安徽中振某建设公司因故被霍邱县住建局罚款10万,因担心进入失信“黑名单”影响公司征信,不得不主动履行罚款。六安市霍邱县法院法官9月30日下午介绍了案件原委和执行过程。
“法官,我是来交罚款的,麻烦赶紧把我们公司的案件处理一下……”9月27日,安徽中振某建设公司负责人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将10万元建设行政处罚款当场履行完毕。
原来,安徽中振某建设公司承建的霍邱某小区工程,因施工现场出入口位置配备的车辆冲洗设施未使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不完善,施工现场未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被霍邱住建局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几天后,该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上了执行法官,并表明愿意履行义务。
原来,因为担心法院的执行案件会影响到公司的征信,考虑到一旦进入失信“黑名单”,将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影响,最终该公司决定要将事情妥善解决掉。
9月27日,该公司负责人主动履行了10万元处罚款及案件执行费。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刘帅 新安晚报 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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