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舒城警方消息,10月8日下午,@舒城公安在线交警在辖区一学校门口附近执行护学岗勤务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影响学生通行,在让其驶离交流中闻到一股刺鼻的酒味,后经核查,驾驶员涉嫌酒驾,民警依法给予该驾驶人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扣十二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编辑:陶娜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