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望江一店主利用客户手机号“拉新”牟利获刑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近日依法作出判处。望江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孙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5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被告人孙某某利用客户在其经营的网点办理手机卡开户之机,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手机号码卖给李某某(另案处理)注册网络APP,行业内称之为“拉新”,即使用客户手机扫码注册相关APP,再将注册成功的界面截图发到“拉新”群内,或者将客户手机号码发到“拉新”群内,有群内工作人员将该手机号码注册相关APP。在注册过程中,孙某某再将客户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拉新”群内,完成该手机号码的APP注册。被告人孙某某以完成一个手机号码的注册软件获利几元至十几元不等,共计获利人民币44421.0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鉴于孙某某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孙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5000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许大鹏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3962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