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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范宁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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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繁昌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范宁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范  宁同志为繁昌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  云同志为繁昌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名竹同志为繁昌区司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副局长职务;

吴  烜同志为繁昌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高宗礼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  琴同志不再担任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武宝同志不再担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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