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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公安等部门发布通告!敦促这一违法犯罪团伙成员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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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临泉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 2021年12月2日, 临泉县人民法院、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临泉县公安局、临泉县司法局发布“关于敦促谭少坤等违法犯罪团伙成员投案自首及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其违法犯罪事实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8月12日,临泉县公安局打掉以谭少坤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初步查实该团伙涉嫌大量违法犯罪事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谭少坤等违法犯罪团伙成员以及包庇、纵容该团伙犯罪行为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谭少坤等违法犯罪团伙成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窝藏、包庇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谭少坤等违法犯罪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

李警官:15256880853柳警官:18326836186

接听时间:24小时

来信地址:临泉县城南街道迎宾大道188号公安局技术大楼扫黑办

举报信箱:谭棚镇财政所北门东侧谭棚镇政府南大门蓝星学校西侧路口北谭棚卫生院西侧路口

邮政编码:236400

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谭少坤(男,汉族,1951年2月13日出生,户籍地址安徽省临泉县谭棚镇谭棚社区谭棚68号)

谭天(男,汉族,1972年5月23日出生,户籍地址安徽省临泉县谭棚镇谭棚社区谭棚68号)

谭兵(乳名“艳红”,男,汉族,1976年5月10日出生,户籍地址安徽省临泉县谭棚镇谭棚社区谭棚11号)

谭少文(男,汉族,1963年11月28日出生,户籍地址安徽省临泉县谭棚镇谭棚社区谭棚9号)

谭少进(男,汉族,1953年10月12日出生,户籍地址安徽省临泉县谭棚镇谭棚社区谭棚45号)

谭少起(男,汉族,1960年3月14日出生,户籍地址安徽省临泉县谭棚镇谭棚社区谭棚3号)

谭少武(男,汉族,1962年2月15日出生,户籍地址安徽省临泉县谭棚镇谭棚社区谭棚14-81号)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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