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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霍邱法院消息,12月16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任家杰涉嫌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任家杰在担任霍邱县原彭塔乡党委书记、龙潭镇党委书记、镇长、霍邱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在职务任免、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7.3万元。2017年5月,任家杰等人合作开发地块为获得竞拍土地给付某参拍公司负责人380万元“好处费”。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任家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任家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给予公司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巨大,应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任家杰应数罪并罚。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具体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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