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违规吃喝,失职失责 滁州三干部受处分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消息,滁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明光市潘村镇农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志喜违规吃喝问题。2015年、2018年,时任潘村镇农庄村党支部书记胡志喜通过不同形式套取资金3.1万元,用于支付该村招待费。此外,胡志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胡志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二、来安县水口镇水利站原负责人王平在移民项目工程施工中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至2019年,王平任来安县水口镇水利站负责人期间,在清水村移民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把关不严,致使他人多领取工程款54840元。此外,在清水村墩程组二期水泥路项目工程未批的情况下,直接安排他人施工。2021年3月,王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三、滁州市公安局章广派出所副所长吴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20年10月至12月,吴刚先后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此外,吴刚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1年5月,吴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  许大鹏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6399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