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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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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已经2021年10月20日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和传承黄梅戏艺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安庆市实际,条例所称的保护传承对象,包括下列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黄梅戏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相关的实物和场所等。即黄梅戏声腔音乐和曲谱,黄梅戏剧目和剧本,黄梅戏表演艺术,与黄梅戏相关的传统习俗、艺术样式和制作技艺等;与黄梅戏相关的行头、砌末等实物,以及演出场地场所、建筑和设施;黄梅戏创作、演出、研究、教育、普及等活动以及文物、实物、资料的征集、收藏、展示等;黄梅戏代表性传承人;与黄梅戏相关的其他需要保护的对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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