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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斌任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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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宿州人大消息,2022年1月6日,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任命:

黄世斌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鉴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故出缺,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由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世斌代理院长。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瑞华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1月6日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瑞华提出辞去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瑞华辞去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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