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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在其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公告称,经调查,安徽省民间资本投资促进会2017、2018、2019、2020年未按规定接受省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省民政厅拟对安徽省民间资本投资促进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安徽省民间资本投资促进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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