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审判员只有一人,舒城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案件开庭了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近日积极适用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也是该院首次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普通程序民事案件。那么,什么是独任制审理?3月8日下午,该院法官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进行了介绍。

记者了解到,2017年1月23日,被告程某向原告何某借款5万元,未予偿还,原告何某遂起诉至法院。送达中心在尝试多种送达方式后,均未能联系上程某,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此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并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审查案卷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符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也就是说,审理此起案件的审判员只有一人。该案从开庭到当庭宣判,再到网上进行判决书公告送达,一个小时时间全部完成,让从江苏赶来开庭的原告何某大赞司法便民高效。

据悉,新民事诉讼法的这项规定扩大了独任审理的适用范围,与以往基层法院审理普通程序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规定不同,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化繁为简,更具灵活高效性,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更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

方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彭玲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6399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