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安徽省消保委对卖假酒者提起民事诉讼 3倍惩罚性赔偿获法院支持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3月9日,记者从淮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淮南市纪念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陈某等5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提起民事诉讼,主张3倍惩罚性赔偿共计33万余元,该诉求获法院判决支持。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平艳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寿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被告人陈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时,发现陈某等人面向众多不特定消费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遂将该案同步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陈某等人在寿县辖区内制作、销售假冒的某贡酒,全案涉嫌犯罪金额10余万元。为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寿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支持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该案提起民事诉讼,主张3倍惩罚性赔偿共计33万余元。2021年3月18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安徽省消保委的诉讼请求获法院判决支持。

据介绍,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全链条打击侵犯商标权犯罪的制售环节,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激励和保护知识创新、营造良好行业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既切实守护了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又给予合法经营企业注册商标权以保护,为白酒行业企业产权保护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立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

编辑 张大为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6399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