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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主动报备行程 天长市一居民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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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天长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8日,天长市广陵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对靳某某未主动报备行程给予行政处罚的通报》。

通报称,2022年3月11日,天长市广陵街道居民靳某某到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亲戚家串门,3月13日返回天长。3月16日,南京市秦淮区评事街小区被调整为中风险地区,靳某某明知自己需要立即向社区报备,但直至被防疫工作人员排查发现也未报备,且第一次接受调查时,此人隐瞒行程自称去过南京建邺区,3月23日再次调查核实才报告真实地址,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3月23日,靳某某被送至市集中隔离点隔离。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此提醒来(返)天人员和广大居民朋友,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防疫部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准确、完整提供自己的行程轨迹及相关信息。对不如实报告、虚假报告、刻意隐瞒行程轨迹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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