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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 近日,郎溪县人民政府发布通知,任免一批干部。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孙伟庆同志任县政府信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兼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裴兴武同志任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施家顺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县房地产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童兴旺同志的县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不再兼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艳同志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席青松同志的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潘高涛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职务;
免去喻俊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职务。
吕攀峰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潘俊同志任郎步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朝伟同志任郎川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健同志任钟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十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奚德网同志任郎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潇同志任郎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福平同志任郎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胥国庆同志任郎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十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不再聘任其为郎溪经济开发区(皖苏产业合作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饶蕾同志任郎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俊岭同志任钟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施宗亮同志任钟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水林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建平中心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吴晓同志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魏金海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陶维祥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岑晓露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鑫同志的十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主任职务,不再聘任其为郎溪经济开发区(皖苏产业合作园区)十字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免去刘金虎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凌笪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所长)职务;
免去陈颖楷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周永康同志的县水利局新发水利站站长职务。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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