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6月10日,据泾县人民检察院消息,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副局长程小武涉嫌受贿一案,由泾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泾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程小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彭玲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