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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通知称,经研究,增加安徽省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如下:
一、当省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暴雨黄色预警,会商研判可能发生洪涝灾害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二、当省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暴雨橙色预警,会商研判可能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时,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三、当省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暴雨红色预警,会商研判可能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时,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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