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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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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9月7日消息 宿州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泗县良种繁育场场长王召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9年,王召密担任泗县良种繁育场场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2.675万元,其个人领取3.185万元。王召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王召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埇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执行助理梅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梅辉承办某执行案件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5000元和2条泰国香烟、1箱白酒。梅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5月,梅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宿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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