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用捡来的手机消费45次金额2000多元 砀山法院判了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 捡到手机不想着联系失主,竟利用手机的免密支付功能消费。碰上这样的情况,捡到手机的人会怎么样呢?近日,安徽省砀山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郭某某拾取他人手机并消费二千余元,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郭某女儿在某商场捡到一部手机,后交与郭某。郭某回到家中,先在网上找人远程操控手机将开机密码刷开,因被害人在其手机上设置了100元以下免密支付功能,郭某遂利用该功能于三个月内消费共计45次,金额为2124.25元。案发后,被告人郭某主动归案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砀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自首,预缴纳罚金、赔偿被害人损失等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时禁不起诱惑,用拾取来的手机消费,达到一定数额或次数,便会触犯刑法,得不偿失。同时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手机务必妥善保管,并设置手机密码和支付密码,以便在手机不慎丢失时对不法之徒设置重重防线。手机丢失后,应第一时间对手机卡、银行卡、微信账号及支付宝账号进行挂失或冻结,避免损失扩大。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许大鹏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6399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