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安徽在合肥、蚌埠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 1月6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人权司法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部署要求,近期,省司法厅会同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合肥市、蚌埠市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试点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

记者了解到,根据试点工作安排,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属于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或者具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人或其共同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也不属于通知辩护范围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编辑  许大鹏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6399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