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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销售烟花爆竹 舒城县3店主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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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舒城县公安局微信号消息,近日,舒城县公安局连续查处3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3人,联合应急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332件。

2023年1月3日上午,舒城县公安局会同禁放办、应急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检查组在对城关镇飞霞路某花炮经营店和某渔具店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两店均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对两店进一步检查时发现,某花炮经营店内存放烟花爆竹235件、某渔具店内存放烟花爆竹35件,均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我局经调查取证,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毛某建、陈某梅行政拘留的处罚。

2023年1月4日下午,舒城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开发区三沟村一仓库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该局经调查,戴某应在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开发区三沟村马路组一仓库非法存储烟花爆竹共计62件,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舒城县公安局经调查取证,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戴某应行政拘留的处罚。

三起案件的查处,及时消除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有效提升了公共安全管理水平。(图片来源:舒城县公安局微信号)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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