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落实轻微违法免罚规定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 近日,黄山市生态环保执法人员在对黄山市华意塑料印刷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抽查时,发现该公司车间内印刷废气侧部收集管道与主管道连接处脱落,造成车间内异味较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该公司迅疾按照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将印刷废气收集管道与主管道进行了安装连接,随后完善了环保设施巡查检查制度,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该公司这一整改举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有关免罚情形规定,经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议,依法向该公司送达《黄山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年以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省、市委“一改两为”工作要求,积极转变监管理念,通过优化执法方式,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其中,严格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两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有关规定,对执法中发现的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企业及时改正问题,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相关实施方案,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对重点排污单位,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等物联网监控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管;对其他企业,积极通过自行监测数据或利用能源管理部门数据等开展非现场监管,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提高执法效能。

截至2022年底,黄山市现有正面清单企业48家,已累计开展非现场检查134家次。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 陶娜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6399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