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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阜阳人大官网消息,2023年2月24日,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邓剑军辞职请求的决定》。
因工作变动,邓剑军提出辞去阜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阜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邓剑军的辞职请求,报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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