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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据“太湖县政府”微信号消息,2023年3月6日,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
公告称,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在本局登记注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经营和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进行清理。
现将拟吊销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请名单中企业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补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事项,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将进入“黑名单”,并受到相关信用联合惩戒。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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