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 安徽新闻 »

4月1日起,安徽调整全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大皖新闻”,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发改委网3月17日消息,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调整全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3〕90号)。

通知明确,根据我省道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以2006年5月24日我省0#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吨5416元、90#汽油每吨6158元为基数,当油价累计上涨或下降500元/吨及其整数倍时,道路客运班车价格相应增加或降低0.006元/人公里燃油附加费。截至2023年2月底,我省0#国Ⅵ车用柴油、89#国ⅥA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分别为每吨8680元、9715元,比2006年5月24日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上涨3264元和3557元,汽柴油价格平均上涨3410.5元。按照联动机制,自今年4月1日起,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由现行每公里0.06元/人调整为0.036元/人。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相关线路道路客运票价核定工作,并督促道路客运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道路客运价格政策,做好明码标价等工作。

编辑   许大鹏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baoliao@ahwang.cn),24小时新闻热线:0551-62639900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baoliao@ahwang.cn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