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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偷越国(边)境罪 被告人获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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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国境线神圣不可非法逾越,高薪出国务工可能是为致富梦设下的陷阱,甚至会因此步入违法犯罪的歧途。3月28日,记者从寿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被告人王某、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各处罚金5000元。

2021年4月,王某、徐某经葛某(另处)介绍安排,在未使用合法出入境证件及手续的情况下,从寿县出发,于合肥新桥机场乘机至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后在蛇头带领下避开边防检查,越过中缅边境线出境到缅甸。

王某,徐某到达缅甸后,在诈骗公司内从事裸聊敲诈引流工作,王某非法获利55000元,徐某非法获利40000元。

2021年11月,王某、徐某又从缅甸进入老挝境内;2022年5月,王某、徐某通过正规途径返回境内。2022年5月24日,王某因非法出境被云南警方行政处罚3000元。2022年5月5日,徐某因非法出境被云南警方行政处罚3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徐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在没有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以实施裸聊敲诈勒索谋利为目的从中国偷渡到缅甸,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偷越国(边)境罪,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遂从轻从宽处罚,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 通讯员 严翠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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