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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7月9日17时10许,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一辆小型轿车在济广高速路上逆行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其拦停。
7月11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经调查了解,9日17时8分许,驾驶员蒋某某驾驶着白色小型轿车准备回潜山,从霍山收费站上高速后走错了方向,想着开回去,就在高速上调了头,逆行了一段距离。
随后,民警对蒋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上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陶炎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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