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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7月13日下午,枞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何媛媛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会娟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向东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杰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志祥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高学斌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郭峰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方习平的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杰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媛媛的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汪华斌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江继进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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