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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记者7月20日从蚌埠市医保局获悉,目前该市本级首批纳入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共有45家。
即日起,参保职工在这45家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执行门诊报销政策,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需要提醒的是,参保职工凭定点医疗机构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且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才可由医保按规定予以支付。
大皖新闻记者 李勇
附药店名单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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