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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对这两处国有土地房屋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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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9月9日,记者从蚌埠市龙子湖区获悉,当地目前正式公布了两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为:

一、根据城市规划需要,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将对龙子湖区龙子湖北岸地块实施房屋征收。征收范围内属于国有用地的,依据《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蚌政〔2011〕第26号文件执行。该区域房屋征收范围已经规划部门确定:北至征收范围红线、南至征收范围红线、东至征收范围红线、西至征收范围红线(详见征收范围红线图)。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装修附属物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详见(蚌政〔2011〕第26号文件。

安置方式: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方式原则上以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相结合形式。征收签约时间为3个月,具体签约时间以正式公告为准。被征收人按照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为24个月。过渡期限的周转房由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

附件:龙子湖区北岸

二,根据城市规划需要,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将对龙子湖区胜利路南侧、高汪路东侧曹山路检查站国有土地实施房屋征收。征收范围内属于国有用地的,依据《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蚌政〔2011〕第26号文件执行。该区域房屋征收范围已经规划部门确定:北至征收范围红线、南至征收范围红线、东至征收范围红线、西至征收范围红线(详见征收范围红线图)。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装修附属物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详见(蚌政〔2011〕第26号文件。

安置方式: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征收签约时间为3个月,具体签约时间以正式公告为准。

大皖新闻记者 李勇  通讯员 朱龙宣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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