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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两节”期间,六安市霍邱县群众和民警携手救助了两只国家级保护动物,分别是黄鹂鸟和猫头鹰幼鸟。
10月2日下午,六安市霍邱县公安局彭塔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家中飞进一只野生动物,疑似受伤”。接警后,值班民警、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鸟蜷缩在地上,飞行困难,初步判断为猫头鹰。随后,民警将该鸟带回派出所,立即联系野生动物救助部门。经专业人员辨认,确定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幼鸟。目前,该幼鸟已移交至霍邱县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进一步饲养,待成鸟后放归大自然。
大皖新闻记者还了解到,在9月30日晚,六安市霍邱县公安局孟集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孟集镇邮局二楼发现一只黄色“小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接警后,孟集派出所民警辅警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观察小鸟发现其全身呈黄色,头部呈黑色,羽毛绚丽,因翅膀受伤无法飞行。民警小心翼翼地接近小鸟将其捧在手心,放入网中,接回了派出所。
随后,民警立即联系霍邱县野生动物救助站。据工作人员称,此鸟为黄鹂鸟,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余士浩 杜燚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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