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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10月12号9时许,阜阳市交警二大队伍明中队民警巡逻至在238省道200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大货车装载的货物自燃起火。民警随即将大货车引导至没有车辆和行人的路口进行处置,并拦下一辆路过的洒水车,对大货车上的货物进行灭火。
据了解,货车装载的是压缩垃圾。扑灭火情消除隐患后,交警对货车司机进行安全教育,让其注意行车安全、随时关注货物状态。
大皖新闻记者王振宇 通讯员王鹏 摄影报道
编辑 张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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